在家紡面料採購與外貿合同中,買家經常會看到 PFD(Prepared for Dyeing,已做待染前處理)與 RFD(Ready for Dyeing,待染就緒)兩個英文縮寫。在外貿接單與染廠交接中,許多貿易商習慣將兩者作為同義詞混用,統稱待染白坯或熟坯。
然而,僅在採購合同或技術單上註明 PFD 或 RFD,並不能保證後道染色順利。字母縮寫本身並不是檢測標準。對後道印染廠而言,真正決定上色均勻度與色牢度的是布面是否已徹底去除織造油劑與漿料、底布是否呈中性、以及理化指標是否達到工藝閾值。
採購下單對照表
| 對比項 | PFD(待染前處理布) | RFD(待染就緒布) |
|---|---|---|
| 商業語境 | 側重完成退漿、煮練、漂白等前處理工序 | 側重布面狀態已就緒,可直接進缸染色或印花 |
| 行業習慣用法 | 強調前處理工藝路線與化學雜質清除 | 強調後道工序的接收標準與投染便利性 |
| 基布織造組織 | 100% 滌綸平紋、斜紋或多臂緞條 | 相同基布;本廠不做大提花組織 |
| 布面手感與狀態 | 潔淨、去油徹底、親水透潤、無殘漿 | 手感柔軟均勻、滲透迅速、無化學阻染物 |
| 合同約定幅寬 | 整理後成品幅寬:常規 150–315 cm(下機坯布為 160–330 cm) | 整理後成品幅寬:常規 150–315 cm(下機坯布為 160–330 cm) |
| 合同約定克重 | 整理後成品克重:常規約 60–140 g/m²(下機坯布約 55–120 g/m²) | 整理後成品克重:常規約 60–140 g/m²(下機坯布約 55–120 g/m²) |
| 起訂量(MOQ) | 漂白布方案:每單白色 2,000 米 | 漂白布 2,000 米;定製坯布織造 5,000 米 |
| 下單必須確認項 | 練漂方案、CIE 白度、是否含熒光增白劑、殘油率 | 染廠吸水秒數要求、萃取 pH 值、表面殘蠟與潤滑劑限量 |
部分貿易商將 PFD 視為工序過程,而將 RFD 視為檢驗合格後的交收狀態。但在實際貿易中,若未明確測試方法與合格數值,單純爭論字面含義並不能避免色花或色差爭議。
什麼時候選擇 PFD 方案
當您的訂單需要由織造廠或整理廠提供已經完成退漿、精練、並做過基礎練漂的白底布,再由後續染廠安排分散染料匹染或印花時,選擇 PFD。
滌綸在噴水織造過程中會加入紡絲油劑、並軸漿料和織造潤滑油。如果直接投染,殘餘油汙會導致染斑、色花或牢度不足。PFD 工序通過連續水洗與助劑精練去除了這些附着物。若後續用於數碼印花或淺亮色系開發,建議走 漂白布 路線,並在合同中註明是否允許加入熒光增白劑(OBA)。熒光劑可能會干擾敏感淺色或特定數碼墨水的對色精度。
什麼時候明確要求 RFD 狀態
當外協染廠或成衣/家紡染色車間工期極緊,要求布捲進車間後免去前道精練、直接排產入缸時,必須在技術協議中強調 RFD 驗收狀態。
這種情況下,染廠通常對布卷的瞬間吸水能力和表面化學中和程度有苛刻要求。買家必須向織造與整理方提供後道染廠的具體入庫檢測指標。切勿盲目相信供貨方口頭承諾的“可直接染色”,必須由第三方或駐廠實驗室核對殘脂率與 pH 值。
五潤紡織的織造與整理配套
五潤紡織作為源自浙江長興、生產基地佈局於安徽五潤的中國家紡面料織造企業,依託噴水織機集羣為各類待染與成品方案提供穩定的底布支撐:
- 織造組織: 650+ 臺噴水織機主力織造平紋與斜紋家紡滌綸布。緞條面料通過噴水織機加裝多臂裝置完成織造,布面條感清晰。大提花組織不屬於本廠設備織造範圍。
- 規格跨度: 下機坯布門幅 160–330 cm,經前處理與定型後成品幅寬覆蓋 150–315 cm;下機坯布克重約 55–120 g/m²,成品克重穩定在 60–140 g/m²。
- 起訂門檻: 在機常備規格坯布庫存不設起訂量限制;定製組織、特規幅寬或特規克重坯布起訂量為 5,000 米。已前處理的 漂白布 方案按單批白色 2,000 米起訂;單色匹染起訂量為 3,000 米,其他功能整理為 5,000 米。
採購合同與詢價單核對清單
為了徹底杜絕買賣雙方與印染加工廠之間的理解偏差,建議在採購訂單(PO)與技術協議中逐項鎖定以下要點:
- 原料成分: 明確為 100% 滌綸。
- 組織結構: 寫明平紋、斜紋或多臂緞條,註明經緯紗支與 F 根數。
- 規格判定: 必須明確標明幅寬和 GSM 屬於成品狀態還是下機坯布狀態。
- 前處理工藝: 清楚界定需要經過退漿、精練、漂白還是定型。
- 熒光增白劑: 明確標註“允許含熒光(OBA)”或“嚴格無熒光”。
- 白度要求: 如做印花或淺色底布,給出具體的 CIE 白度指數目標。
- 瞬時吸水性: 明確水滴法滲透時間(如 3–5 秒以內)。
- 表面酸鹼度: 萃取液 pH 值建議控制在 6.5–7.5 中性範圍。
- 殘油限量: 規定醚萃取或溶劑萃取殘油率低於 0.5%–1.0%。
如需核對當前噴水織機排產檔期、索取待染布技術數據單(TDS)或安排打樣,請聯繫銷售團隊溝通具體技術參數。
